交收详情

支票存入

客户可经以下之存款方式 , 将款项存入下列有关投资产品的指定银行户口或亲临本公司入票 (款项需经银行收妥後方可使用): 客户请将已存款项的详细资料(例如: 银码、客户名称、客户户口号码等),请在存款单上写上客户名称及户口号码,并将其传真 至本公司交收部 (852) 2541 1022 及通知经纪。

  1. 亲临本公司总行入票 (星期一至五下午4时後,星期六及香港公众假期入票当下一个工作天计算):
  2. 将港币支票或香港交收的支票直接传入英明的指定银行户口:

银行存款资料

收款人/支票抬头:英明证券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 : 447-0-044095-2

中国银行 : 012-893-1011045-6

生银行 : 267-153088-001

汇丰银行 : 002-9-416906

支票提取

客户可跟据以下指示要求本公司於客户的户口中提取支票付款给客户本人: 中午11:00时前收到的付款指示会於即日办理。(中午11:00时後,星期六及香港公众假期收到的指示则将不迟过第二个工作天办理)

  1. 将港币交收支票直接存入客户银行户口 - 当客户须要从客户於本公司的户口中提取,客户只须致电 (852) 2850 0703本公司交收部 ,填妥及签署提款指示即可。 交收支票将直接存入客户的银行户口
  2. 於本行领取港币支票 - 客户只须填妥及签署客户提款指示并将其传真致本公司交收部 (852) 2541 1022 或亲临本公司总行或各分行办理。

存入股票

客户可经下列途经存入或转移股票到本行(股票须经中央结算完成确认手续後方可进行交易) :

  1. 股票现货存入(须两星期办理确认手续)
    客户可亲临本行办理。
  2. 中央结算交收指示(SI)
    客户可透过中央结算将客户寄存於其他交易商的股票转移到本公司。客户只须联络本行交收部,填妥及签署中央结算交收指示(SI)表格交回或传真至 (852) 2541 1022 本公司交收部,本公司会代为办理收取有关之股票。 注意 : 客户须自行向有关之交易商发出提货指令。
  3. 投资者户口的中央结算交收指示(ISI)
    客户可直接将寄存於中央结算个人投资者户口中的股票转移至本公司。客户只须联络本行交收部,填妥及签署中央结算交收指示(SI)表格交回或传真至 (852) 2541 1022 本公司交收部 , 本公司会代为办理收取有关之股票。 注意 : 客户须自行向中央结算发出提货指令。

提取股票

客户可经下列途径从本公司提取或转移股票到其他交易商:

  1. 股票现货提取 (约须叁个工作天办理)
    客户可亲临本公司总行或各分行提取股票现货。客户只需联络本行交收部,填妥及签署现货提取表格交回或传真至 (852) 2541 1022本公司交收部 , 即会代为办理。 中央结算提仓费 :详情请参阅收费表。
  2. 中央结算交收指示(SI)
    客户可将寄存於本公司的股票经中央结算转移到其他交易商。客户只需联络本行交收部,填妥及签署中央结算交收指示(SI)表格交回或传真至 (852) 2541 1022本公司交收部 , 本公司会代为办理有关股票之转仓。 注意 : 客户须自行向有关之交易商发出收货指令。
  3. 投资者户口的中央结算交收指示(ISI)
    客户可将寄存於本公司的股票转移至客户於中央结算的个人投资者户口中。只须填妥及签署中央结算交收指示(SI)表格交回或传真至 (852) 2541 1022 本公司交收部 , 本公司会代为办理收取有关之股票。

注意 : 客户须自行向中央结算发出收货指令。